供应材料和产品内的禁用物质清单
由于法律要求与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您会发现以下清单中的物质或物质组类或因原料/产品的成分问题不被PFERD接受,或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该清单将不断地进行修订,例如新指令生效。
因此交付至我司时,请您确保遵守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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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
REACH法规的禁令与限制
REACH法规用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对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零售商和下游用户提出诸多要求。除了提供信息的义务,也制定了其他义务,例如化学物质的注册、授权和限制(禁令)。REACH法规不仅限于化学品,还适用于这些化学品制造的产品(例如机器、玩具、组件等产品)。
附录XVII包含带有所谓限制(物质禁令)的条目。每个条目都定义了限制条件,即哪些应用适用于这些禁令或必须注意的最大限值。
所有交付至PFERD的产品必须符合 REACH法规 相应有效版本的要求,包括所有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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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H
禁用多环芳烃 (PAH)
多环芳烃 (PAH) 族涵盖数百种物质。这些化合物的共同点在于均由键合苯环基体构成。
根据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 (BfR) 报告,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些PAH物质能改变基因结构、致癌并影响生育。
在2014年8月4日,产品安全委员会 (AfPS) 确定GS标志认证中对PAH测试的要求。第21版产品安全法 (ProdSG) 第1例第3条作出了相关规定。通过 GS规范 来实行。
为确保PFERD产品符合这些要求,所有交付给PFERD的产品必须遵循该规范,而且至少满足第2类极限值。尤其是不得使用含有PAH的软化剂和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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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基延胡索酸
禁用二甲基延胡索酸
2012年5月15日第412/2012号欧盟法规代替了欧盟议会于2009年3月17日通过的临时决议(2009/251/EC)。不得使用或上市二甲基延胡索酸 (DMF) 浓度大于0.1 mg/kg的产品或零件。
用作生物杀灭剂阻止霉菌侵扰的DMF(CAS编号:624-49-7),即使浓度很低,一旦接触也会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
在欧盟,98/8/EC生物杀灭剂指令禁止消费品制造商使用DMF,因此所有欧洲制造的产品不得含有DMF。
但是,仍会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含有DMF的商品。其通常被装在小包中(与经许可的硅胶干燥剂相似),或直接应用在产品中。如果是装有随附的DMF小包,或产品本身超过0.1毫克/千克的极限值,这种产品被视为含有DMF。
含有DMF的产品不得交付给PFERD。
更多该主题信息请参见 在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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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
金属品的放射性污染
2009年2月德国环境部告知民众,在若干联邦州中发现有受到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印度不锈钢产品(参见新闻报道No. 41/09)。
当时认为污染是印度一家冶炼厂的放射性钴60辐射源意外熔化引起的。
牵涉到的产品包括预定在德国进行再加工的不锈钢圆棒材等初级产品,还有机器部件等成品。
放射性辐射源意外熔化而污染钢材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换句话讲,钢材永远都存在由此被放射性污染的潜在风险。
毫无疑问,我们从贵方采购的产品不得危害对旗下雇员和/或客户的健康。
因此,我们请贵方确保交付给PFERD的金属材料未被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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